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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第二批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3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7〕52号),现组织申报我校2021年度第二批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以下简称2021年度博士基金),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19年度和2020年度校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且未获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人员,具体名单以人事处审核为准。

二、申请方式

1.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一律通过云服务平台申报,请各位博士以个人帐号登录云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尚未开通云服务平台帐号的博士,尽快联系所在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录入个人信息,开通帐号。

2.附件为PDF版申请书和其他必要附件。请在“科研处主页-资料下载-其他”栏目下载《平顶山学院科研项目申请表》word版后填写,并检查无误,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档上传。

3.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 平顶山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一份(科研处主页-资料下载)签字盖章,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科研处。

三、相关要求、说明

1.项目要把握学科发展前沿,紧密结合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和所在单位的重点研究方向,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科学意义或良好的应用前景。执行周期为2021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

2.项目电子文档提交时间:2021年4月6日16时前,纸质文档提交时间2021年4月6日。

3.2021年度博士基金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以人事处与引进博士人员所签协议为准。项目经批准立项后,主持人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项目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使用负责。

4.项目管理及结项要求以《平顶山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7〕52号)为准(可从办公系统下载)。

四、其他

申请材料请按时提交办公楼330科研处办公室,逾期无法受理。

联系人:杨锦伟 王亚珂

电话:2657757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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