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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科平台2021年度汇报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4 发布单位: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点击量:

校属各科研机构:

根据《平顶山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平学院行〔202188号)、《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平学院行〔202188号)和《平顶山学院科研创新团队遴选与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188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展各级重点学科、科研机构及创新团队2021年度汇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省级重点学科、省级/地厅级科研机构(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书面报告、集中会议和负责人现场PPT汇报方式。

三、考核内容及成果期限

(一)考核内容:在方向凝练、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制度建设、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二)成果期限:20211月至202112月。

(三)下列行为视为科研成果无效,不能作为重点学科的成果计算在内:

1.论文、项目、教材、专著、奖励、发明专利、调研报告等教研科研成果与本科研平台研究方向不相符的。

2.将非本平台人员的科研成果计算在内的(同一人员研究成果不能用于两个及以上科研平台的校内考核)。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各学科点填报《平顶山学院重点学科验收考核指标体系(自评指标)》

(二)科研机构填报《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绩效考核指标(自评)》。

(三)提交材料清单

1.《平顶山学院学科平台2021年度建设工作总结》(见附件2)。

2.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3.PPT汇报课件(5分钟)。

4.建设工作总结(附件2)一式5份,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重点学科学科科研成果支撑材料按照《平顶山学院重点学科验收考核指标体系(自评指标)》对应项目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科研机构科研成果支撑材料按照《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绩效考核指标(自评)》对应项目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文档材料以PDF形式统一打压缩包,以“**(重点学科/平台名称)+2021年度考核材料为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名,发送至:pdsuxkb@126.com

5.报送时间:20221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地点:办公楼318

五、考核安排

(一)时间: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行政楼329会议室

(三)要求 :  平台负责人汇报,时间5分钟。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年度考核组织工作,通知到被各平台负责人,按考核要求做好材料提交和汇报工作。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2077216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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