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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6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2〕59号),为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来豫创新创业,支持留学人员从事重点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发项目的科研和攻关,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有行业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留学人员科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优秀、启动两类申报。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名额。有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省辖市申报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不超过8项;其它省辖市、省直单位不超过3项;省属高校、医院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提交材料: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1份;

(二)申报支撑材料(参考附件2);

(三)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原件学校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盖单位审核章。相关复印件附申请表后装订;

(四)《承诺书》1份。承诺书中需写明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办公楼33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dsukyc03@126.com。

报送时间:2022年5月30日下午4点前

联系人:王亚珂

联系电话:2657766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人事处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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