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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协系统深化改革试点示范与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6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推动落实中办《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十四五”时期推进科协系统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等改革任务,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组织安排2022年度科协系统深化改革试点示范与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与要求

项目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所有项目完成时限均为2023年8月底前。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和学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二)申报单位需具备项目要求的业务和研究能力,有满足项目执行条件的专业人员队伍,能够提供开展项目工作的必要条件。申报单位须承诺并确保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使用项目经费。

(三)原则上不接受联合申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有关项目的。

三、申报方式

(一)请各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用文件袋密封,注明申报单位名称,交办公楼330科研处办公室。

接受申报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逾期无法受理。

(二)提交纸质版同时需要在中国科协智慧财务服务平台(nk.cast.org.cn)提交《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流程如下:

1.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注册账号,如之前已经注册过可直接登录。

2.登录后,选择采购类项目--采购申报,点击“添加项目”,弹出窗口找到申报的项目,点击后面“申报”按钮。

3.在“我的采购申报”列表里,上传响应文件即项目申报书(附件2)word版和PDF版(签字、盖章后扫描版本),文件名为:“单位名称+申报人+项目名称”。点击“提交”按钮。

(三)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方可进入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指标详见附件3。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8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word版和PDF版(签字、盖章后扫描版本)发送至pdsukyc02@126.com,纸质版及诚信承诺书(附件4)交办公楼330科研处办公室。

1.联系人:杨锦伟 2657757 pdsukyc02@126.com

2.技术支持:中国科协智慧财务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周老师 13260156238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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