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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9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科技〔2012〕711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循“协同发展计划”总体精神,申请的协同创新中心须符合《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领域》(附件一)要求,持续推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三位一体”发展,主动对接新兴产业链和未来产业布局,具有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协同创新能力,能够为我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实现“两个确保”贡献力量。

二、在凝练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方向时,各单位要充分了解国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了解科学前沿的发展趋势,充分分析区域、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围绕我省六大支柱产业、十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谋篇布局。要加强与省内外院校和已立项省协同创新中心的沟通交流,现有省协同创新中心已立项建设的方向,不再重复立项。

三、申报单位要充分体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和分工合作,充分发挥实质性作用,承担具体科研任务,不允许临时凑数和拼盘。

四、申报材料包括《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2份)、申报清单1份,于2022年10月26日前报送科研处行政楼318室。同时将认定申报书(Word版)和申报清单发送到科研管理处邮箱pdsuxkb@126.com。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李彬  王阳

联系电话:0375-2077216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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