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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2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和省科创委印发的《河南省支持加强科学普及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普十条”),根据《河南省科协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普项目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科普中原”品牌打造专项

1.典赞·科普中原

2.“科普中原”书系·科普创作资助支持

3.“科普中原”讲坛

4.科普中原·新媒体矩阵建设

(二)“科普筑基惠民工程”专项

1.科普助力乡村振兴

2.全域科普试点

(三)社会化科普工作专项

1.“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

2.首席科普专家工作室

3.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提能

二、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河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经费须单独核算,专账管理。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筹措配套经费开展科普工作。

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内承担的科普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两项。承担的科普项目结项验收或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及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科普项目。所有项目实施期均为一年,2023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结项验收。

3.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登录河南省科协网站--网上服务--综合服务平台--河南省科协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明确项目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经费预算及绩效目标等。请将服务平台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书》双面打印2份和平顶山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纸质版一并提交至办公楼330,同时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邮箱1112@pdsu.edu.cn。平台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10月31日下午17:00,逾期将无法受理。

4.各类项目的申报对象与条件、实施内容与绩效、资金规模、申报材料要求等详见《河南省科协2023年度科普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报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青青

联系电话:2657766 13937557633

附件1 河南省科协2023年度科普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平顶山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

注:1.各省辖市科协网上填报平台登录账号与去年一致。

    2.今年市级及以下单位申报“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省辖市推荐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申报科普教育基地提能项目的申报材料,需经省辖市科协审核盖章后统一提交省科协。两类项目资金不占用省辖市科普助力乡村振兴类项目因素分配资金指标。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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