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整体进度安排,依据《平顶山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平学院行〔2017〕17号)、《平顶山学院关于印发学术成果认定、科研工作量核算和科研奖励相关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平学院行〔2020〕63号)、《平顶山学院关于科研工作量核算及奖励补充规定的通知》(平学院行〔2022〕92号)等文件要求,即日起开展2022年度科研成果录入、审核和工作量统计核算等工作。科研成果统计是我校各单位、个人科研业绩核算、科研方面各类年度统计报表编制的原始依据,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完整、准确、按时组织填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录入、统计和核算范围
1.统计成果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统计过程中有遗漏的科研成果,此次一并统计核算,未录入云服务平台的成果无法核算科研工作量。
2.核算内容范围:科研项目、专利、获奖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应用性研究成果、艺术作品、学术讲座。
3.核算人员范围:必须是以平顶山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而且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主持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我校教职工为成果第一主持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而其第二单位署名为“平顶山学院”时,科研工作量按相应标准的40%核算。我校教职工为通讯作者时,其第一作者须为我校教职工或我校教职工指导的在读本科生、研究生,或第一作者与我校有科研合作课题。
二、科研成果录入
1.2022年度科研成果的录入工作将继续使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没有科研服务平台账号的新进教师请到本单位分管科研管理工作的教科办主任处申请账号,忘记密码的请联系本单位分管科研管理工作的教科办主任重置密码。今年凡是应录入而未录入的科研成果学校不予工作量核定。
2.科研人员在2022年12月5日-12月18日完成录入(12月31日前,期间取得的成果请通过二级学院直接联系科研处进行录入审核统计)。
二、科研工作量核算流程
1.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统计本部门教师(按照专业归口,含职能部门相关兼职人员)本年度科研工作量材料,审核结果由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认定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2.各单位填写并提交本单位科研工作量核算表,经所在单位审核、领导签字盖章与相应的电子表格一起报送科研处;
3.科研处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现场抽查复核,复核完成后由二级学院组织教师签字确认。
三、时间要求
1.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5日,各单位完成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并经所在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定,公示和提交工作;
2.2022年12月26日-29日,科研处组织相关科研副院长和工作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逐一到二级学院进行现场复核;
3.2022年12月30日-31日,科研处汇总提交学校。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安排工作,以免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进程。
四、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对科研成果统计核算审核、把关后统一汇总(附件),并经分学术委员会审定,公示三天,院长签字盖章无异议后,于12月25日下午16:00前将统计结果纸质版提交至办公楼33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12@pdsu.edu.cn。
各单位对所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凡是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公示期内经人举报属实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时间节点高效完成科研成果统计工作,逾期无法受理。
联系人:贺军利 叶青青
联系电话:2077216 2657766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