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1〕139号)申报与立项要求,现启动我校2023年度第二批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21年度和2022年度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且未获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人员(具体名单以人事处审核为准)。
二、申请方式
1.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一律通过学校主页科技管理平台申报,请申请人以个人帐号登录科技管理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尚未开通科技管理平台帐号的博士,尽快联系所在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录入个人信息,开通帐号。
2.附件为PDF版申请书和其他必要附件。请填写《平顶山学院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附件1),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转换成PDF格式文档上传。
3.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纸质及电子版《2023年度第二批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平顶山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申报人签名、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提交,纸质版各二级学院保存),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科研处。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1.项目要把握学科发展前沿,紧密结合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和所在单位的重点研究方向,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科学意义或良好的应用前景。执行周期为2023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2.项目电子文档提交时间:2023年4月6日16时前,在学校主页科技管理平台完成提交,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档材料以“XX学院+2023第二批博士启动基金项目”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纸质文档提交时间:2023年4月7日16时前。
3.2022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以人事处与引进博士人员所签协议为准。项目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使用负责,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项目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按规定合理使用科研经费。
4.项目管理及结项要求以《平顶山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要求为准。
各二级学院负责对申请人的项目进行初审,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学术规范、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申报质量。
申请材料请按时提交办公楼330科研处办公室,逾期无法受理。
联系人:杨锦伟(自科);2657757;pdsukyc02@126.com
王亚珂(社科);2657766;pdsukyc03@126.com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