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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9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交叉学科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培育和青年科研人才培养。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别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共分为两类,一是应用攻关类,属于省科技攻关资助体系(10万元/项),年度基金总规模1050万元;二是优势学科培育类,属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年度基金总规模4300万元,包括重点项目(80-100万元/项)、培育项目(20万元/项)。

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联合资助方特色优势学科培育,联合资助方获得支持的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规模的比重一般不低于70%。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具体申报名额在申报系统中设置,请登录查看。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继续试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鼓励科研人员持续创新,除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含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外,允许有其他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申报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不得申报。同一人员只能选择申报一项联合基金项目。

(三)提高项目推荐质量,各申报单位应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对照指南内容结合自身优势进行项目凝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请人应对申请书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指南方向详见附件1-2

三、受理时间

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25日18:00;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4月27日18:00。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此次申报时间有限,请各项目申请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应主动服务,为科研人员项目申报提供支持保障。

四、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我校应用攻关类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申报;优势学科培育类培育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在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default.jsp申报。

(二)为便于学校评审,我校所有申报项目需同时提交从系统导出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和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经所在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排序,填写推荐汇总排序表(附件4),院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科研处。

(二)各学院于413日下午15:00-17:00将各单位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处330房间,电子版申请书及推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pdsukyc02@126.com,逾期无法受理。学校将评审、公示并择优推荐。

五、联系方式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0371—65974111

(二)省科技厅业务咨询

项目统筹处0371—86561692(应用攻关类)

基础研究处0371—65908672(优势学科培育类)

(三)省财政厅业务咨询

科技事业处0371—65802522

(四)校内申报工作联系人

杨锦伟 2657757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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