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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8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社语〔2023〕129 号)文件要求,202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着力提升我省高校社科研究原创能力,加快推进具有中原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二、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和我省高校实际情况,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 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

三、申报限额和奖项设置

(一)申报限额

本届评选实行限额申报。双一流高校不超过60项,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不超过40项,其它本科高校不超过15项,高职高专学校不超过5项。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等级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四、申报资格

(一)成果参评范围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特等奖和一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2.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非第一作者不得申报。

4.与省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

5.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教材和教辅;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暂不受理申报。

6.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其他要求

(一)由各学院负责本单位成果申报的审核、汇总工作,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省教育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发现学术不端或学风问题,对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

(三)各学院要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成果进行审核。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原创。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和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2023年4月18日开通, 5月4日 18:00关闭,

届时可以通过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jyt.henan.gov.cn/sk/)登录进行申报,下载填写申报书进行申报,按时在线提交《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请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

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出版合同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

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二)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汇总表》(附件1)1份;电子版《汇总表》《平顶山学院科研项目承诺书》(附件2,申报人签名、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提交,纸质各二级学院保存)1份,电子版以“学院名称+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命名,统一发送pdsukyc03@126.com邮箱,纸质材料报送至办公楼330室。

(三)纸质、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5月5日上午12点前

联系人:王亚珂

联系电话:2657766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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