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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6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二)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三)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 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 3000 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 数据”核准字号,以“第 1 版第 1 次印刷”为准,字数不少于 10 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1 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 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材料

(一)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需提交的材料:成果原件(复印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2)、成果 word 格式电子稿。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属学校等报送单位核实后退回,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发表该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1 套。

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1 本。

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1 套。

上述成果材料均需经报送单位审核,并在原件或复印件作者署名处加盖公章,评审后不再退回。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完全相同的word 格式电子稿,否则不予受理。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可登录河南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henan.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填写,需报送纸质版 1 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即使申报1项也要填写)由学院汇总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需报送纸质版1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三)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和CSSCI 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注。

三、成果申报程序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和评审工作。

(二)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申报成果的审核、汇总和报送;其他单位(学校)申报的成果由单位(学校)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省教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四、材料报送

(一)除“二、成果申报材料”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扫描版《平顶山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申报人签名、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提交,纸质各二级学院保存)。

(二)纸质及电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电子邮件以“学院+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送时间:2023年5月24日下午16点前

报送地点:办公楼330室

报送邮箱:pdsukyc03@126.com

联系人:王亚珂

联系电话:0375-2657766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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