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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9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助推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关于申报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豫发改办高技〔202358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国家和省"十四五"相关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新兴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支持我省重点培育28个产业链中符合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4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2022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200万元。

)拥有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待工程化开发和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其中,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三、具体工作

1.材料编制:请各单位积极遴选符合申报要求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科研创新平台,认真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提纲见附件1),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附件2),并填写《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申请单位需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附件4)申请报告、申报数据表、真实性声明一起胶状,待评审后由科研处负责签字盖章事宜

2.报送时间、地点:请各单位于811日(周)上午11: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六分份,电子版PDF格式)、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科研处行政楼318室,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李彬 王阳 电话:0375-2077216

办公地址:行政楼318

电子信箱:pdsuxkb@126.com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37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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