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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河南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2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充分激发我省广大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奋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贡献智慧和力量,按照《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河南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河南省内工作满一年。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11日及以后出生)

5.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被推荐人选。

二、推荐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推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推荐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

2.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4.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5.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推荐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中国青年科技奖河南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附件支撑材料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成册(原件1),另单独报送《中国青年科技奖河南候选人推荐表》复印件7份; 

2.附件支撑材料主要包括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附件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无固定模板,加盖公章)

3.《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征求意见表》(附件2)或《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3)3份;

4.《中国青年科技奖河南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4 ) 1份,推荐渠道盖章。

()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书面材料由推荐渠道于48日前报送至科研处318,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和pdf格式)发送至邮箱:pdsuxkb@126.com,逾期无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彬  王阳  电话:0375-2077216

办公地址:行政楼318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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