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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档案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8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豫档发〔2024〕4号)和《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

(一)选题要求

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附件1)第一部分的“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项目应聚焦影响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和本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可行性,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重点项目应从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中选择,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相应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建立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如有超期未完成的项目,请在申报前先办理项目延期申请再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2)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项目申报材料。

(3)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主选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主持申报新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立项评审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4)鼓励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项目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3.经费保障

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限定经费额度,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4.申报程序与时限

4月12日前,申报单位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l.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确认无误后向推荐单位提交。待推荐单位评审同意推荐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任务书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

二、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申报

(一)科技项目申报

1、选题范围

根据《2024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附件2)中的研究方向确定选题。

2.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附件3),经本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向推荐单位报送。

(2)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和航空港区)档案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系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推荐2024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报省档案局;省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驻豫单位的申报材料由省档案局直接受理。

3.经费保障

一般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限定经费额度。

4.材料报送

《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一式3份,须填写承担单位审查意见和推荐单位推荐意见,《推荐2024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附件4)1份,《平顶山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5)1份,均加盖公章。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立项评审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时限

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4月18日,上述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请于规定日期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校档案馆办公室(办公楼6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ag@pdsu.edu.cn,文件名备注为“立项+项目名称+申报单位”。

联系人:宋飞

联系电话:0375-2657623

档案馆(校史馆)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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