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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4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大数据 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豫工信办数据〔2024〕186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启动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申报工作。

一、申报类别

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包括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其中,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定位于科学与工程理论研究,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定位于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定位于创新服务与支撑保障,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定位于多层次大数据专业人才培养。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河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运营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从事大数据相关产业的理论研究、技术研发、场景应用、人才培训、基础设施建设、交流平台搭建等业务活动,在大数据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优势和影响力。

(三)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具备从事大数据业务基础设备条件和专门经营场所,对创新平台的组建提供资金、人才、场地等保障,拥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环境。

(四)科研成果或产业化成果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并取得实效,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已投入市场的大数据产品、服务等具有较大规模的客户群体、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客户满意度,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学校不限项,请拟申报学院根据申报类别对应填写申报书(附件2—附件5),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10月28日18:00前,提交至科研处科研平台管理科(办公楼330房间),逾期将无法受理。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书、汇总表;pdf盖章版和Word版)提交至rbbai2021@163.com。

联系人:白瑞兵

联系电话:15802862059

科研处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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