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 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生物制造、量子科技、新 一代信息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申报单位须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申报数量
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申报。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1)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将申报材料(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装订成套的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5份报送至办公楼科研处330房间,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包)随文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上午11:00,过时不再受理。
联系人:施雪军
联系电话:2657757
电子邮箱:pdsukyc10@126.com
附件:1.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报工程研究中心所需附件汇总
科研处
2025.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