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化水平与质量,根据《平顶山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5〕56号)相关规定,现就编制2026年度学术交流活动计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计划编制要求
1.内容范围各二级学院需围绕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制定年度计划,重点包括:
(1)举办或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会议;
(2)组织高层次专题学术研讨会;
(3)开设“名家讲堂”,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做学术报告或讲座;
(4)举办跨学科学术沙龙活动;
(5)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作主旨报告。
2.量化指标
(1)学术会议/研讨会:每两年至少举办(或承办)一次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或举办2次高层次学术研讨会。
(2)名家讲堂:每年至少邀请10位国内外知名教授或专家来校做学术报告或讲座(不含学术会议)。
(3)举办跨学科学术沙龙活动:每个学院每两年至少要承办一次论坛。
二、计划提交流程与时间
提交材料:
《2026年度学术交流活动计划申报表》(需明确活动类型、主题、时间、预算等);
国际性/全国性会议需附初步方案(含规模、议程、拟邀专家等)。
时间节点:
2026年3月6日前:各二级学院将计划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科技处、社会科学处;
2026年3月10日前: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审核汇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026年3月上旬:学校下达年度学术交流计划实施方案。
三、学术交流活动支持范围与支持强度
请严格按照平顶山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5〕56号的规定。
四、工作要求
国际性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或教学研讨会议、高层次学术研讨会、“名家讲堂”等学术交流活动均需通过学校OA审批。各学院需高度重视,结合学科特色科学规划,确保计划切实可行;严守意识形态安全底线,活动内容须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做好风险预案,保障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将按学期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经费分配依据。
联系人:李群、张垒磊
联系电话:0375-2657766、0375—2077216
邮箱:pdsukyc03@126.com(社科)pdsukyc02@126.com(自科)
科技处、社会科学处
2026.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