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就平顶山学院过期药品和危险化学品处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谈判相关信息:
采购项目:平顶山学院过期药品和危险化学品处理项目
采购内容:氢氧化钠、无水硫酸钠、硝酸、氰化钾等(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预算:7.8万元
2.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供应商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内容,且必须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必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5)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独立供货能力;
(6)满足政府采购法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3.谈判文件发出信息:
谈判文件发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 19 日的工作时间均可领取
(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出地点:平顶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办公楼五楼,528)
4.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办公楼五楼,528)
5.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平顶山学院
6.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5-2657628
联系地址:新城区未来路
邮政编码:467000
7.其他应说明事项:
领取文件时需携带“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中涉及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件。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8.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平顶山学院校园网发布。
平顶山学院
2016年 7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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