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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暖气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6-09-07 发布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点击量:

平顶山学院暖气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平顶山学院,平顶山学院暖气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监理人参加。

1.谈判相关信息:

采购项目:平顶山学院暖气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预算总计19.8万元

其中:A标段、平顶山学院崇文校区公用部分暖气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预算4.3万元

B标段、平顶山学院滨湖校区家属区部分暖气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预算7.2万元

C标段、平顶山学院滨湖校区公用部分暖气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预算8.3万元

2.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持有市政工程乙级或房建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服务工程师持有注册监理服务工程师证书;

(4)满足政府采购法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3.谈判文件发出信息:

谈判文件发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 9月12 日的工作时间均可领取

(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出地点:平顶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办公楼五楼, 528)

4.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办公楼五楼,528 )

5.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平顶山学院

6.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5-2657628

联系地址:新城区未来路

邮政编码:467000

7.其他应说明事项:

领取文件时需携带“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中涉及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件。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8.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平顶山学院校园网发布。

平顶山学院

2016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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