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就平顶山学院艺术楼室内暖气工程增加散热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
1.谈判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平顶山学院艺术楼室内暖气工程增加散热片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学院艺术楼内,投资额约6.7万元
计划工期: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满足政府采购法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3.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发放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1日的工作时间均可
(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放地点:平顶山学院基建处办公室(办公楼五楼,503)
4.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学院基建处办公室(办公楼五楼,503)
5.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平顶山学院
6.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5-2077299
联系地址:新城区未来路
邮政编码:467000
7.其他应说明事项:
领取文件时需携带“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中涉及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件;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贰级以上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1月-6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8.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平顶山学院主页、平顶山学院基建处主页发布。
平顶山学院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