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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厅200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通知

发布日期:2003-09-26 发布单位:网络中心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资格

200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1、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限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

2、 青年项目限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含硕士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研人员申报。

3、专项任务限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含硕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申报者须提交有关单位委托研究并获得上述单位3000元以上研究经费资助(不包括出版社提供的出版经费)的证明材料。;

4、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5、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完成情况不好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6、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7、 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8、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9、课题组由1人组成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课题指南与学科范围

课题指南请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3年度课题指南》和教育部组编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高校"十五"科研规划咨询报告选》(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鼓励自选研究课题。

学科范围:⑴管理学;⑵马克思主义;⑶哲学;⑷逻辑学;⑸宗教学;⑹语言学;⑺中国文学;⑻外国文学;⑼艺术学;⑽历史学;⑾考古学;⑿经济学;⒀政治学;⒁法学;⒂社会学;⒃民族学;⒄新闻学与传播学;⒅图书、情报、文献;⒆教育学;⒇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5)体育学。

三、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1、项目评审书用A4纸打印一式3份于10月15日由各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过期不候。

2、项目评审费:重点项目150元,其他类别项目100元。

3、项目评审书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从"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下载或查阅。网址:zlzc.hadoe.edu.cn

联系电话:4910013

科研处

200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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