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进入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阶段,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责任。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高校扩招的要求,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校师资队伍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1.学校经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九五”、“十五”期间学校精心选拔,积极培养,已初步形成了一支以教授、副教授为核心、优秀中青年教师为骨干,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结构渐趋合理的师资队伍。这支队伍为学校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较好的人才基础,为促进学校的教育改革,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
2.在充分认识学校师资队伍现状、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面临比较严峻的形势:第一,随着学校规模快速扩大,教师数量明显不足;第二,教师中的学历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大多数本科学历教师的培训、提高的任务相当艰巨;第三,教师队伍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创新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学校建设、专业结构调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第四,人才流失比较严重,高层次人才引进面临诸多困难。
二、明确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3.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坚持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科技开发服务,全面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良好、数量满足、充满生机的教师队伍。
4.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从学校规模扩大、专业和学科建设需要出发,立足自己培养,积极对外引进,加强内部管理,力求师资队伍的稳定和整体素质的提高。以培养学术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遵循开放、创新和高效的原则,逐步建设相对稳定、流动有序的教师管理模式,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的职称、学历和年龄结构。从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后顾之忧、改善服务环境和依靠事业留人着手,做好教师的稳定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探索运用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良、既充满活力又相对稳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5.经过3~5年的努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应达到以下具体目标:①教师总量:学校教学人员占教职工比例达60%以上;②职称结构:教授、副教授岗位占专任教师数量的35%左右;③学历层次: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50%以上;④学术梯队:坚持一般和重点、引进和培养相结合,构建合理的学术梯队。引进和培养出10名左右在相关学科有影响的学者、教学名师;20名左右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30名左右有培养发展前途的教学科研青年教师骨干。以此带动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上台阶;⑤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力度,向教师岗位倾斜,不断增加教学一线教师收入。确保广大教师安心教学工作,确保师资队伍相对稳定。
三、抓住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重点,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稳定工作
6.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
(1)凡引进到学校的教授(50岁以下):提供不低于150m2的住房一套,5万元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10万元;安排配偶工作,解决子女上学,服务期限不低于7年。
(2)凡引进到学校的博士学位获得者(45岁以下):提供不低于120m2的住房一套;8—10万元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10万元;学校聘为副教授,享受相应待遇,已具有副教授资格的学校聘为校内特聘副教授。服务期限不低于8年。
(3)凡引进到学校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40岁以下):提供不低于80m2的住房一套;2万元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文科l万元,理工科2万元;经考核能胜任讲师工作学校聘为讲师,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凡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均须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并履行相应职责。
7.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校内高层次人才。
⑴学校设立拔尖人才专项津贴,凡应聘到教授和特聘副教授岗位者,每年享受拔尖人才专项津贴2万元。
⑵凡我校教师脱产学习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回校工作者除学校支付工资外,另享受博士特殊津贴8万元(含学习期间学校支付的培养费用)。无房者住房条件同引进博士生。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
⑶凡我校教师获得硕士学位回校工作者,享受硕士特殊津贴2万元(含学习期间学校支付的培养费用),无房者住房条件同引进硕士生。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⑷凡经学校同意定向或委培的研究生,在外学习期间,享受专项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2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元。
凡享受学校特殊津贴的各类人员均须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并履行相应职责。
四、强化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
8.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按照国家制定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爱岗敬业的自觉性,促使教师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形成教师安心教学科研工作好的风尚。
9.抓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工作。围绕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政策倾斜,加速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学校制定优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办法,每隔三年选拔一次,重点加以培养。对于这支队伍,学校采取稳定、淘汰补充的滚动式管理办法。考核上加大力度,要求上从高从严,政策上给予倾斜,为他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10.设立“优秀青年教师教学和科研奖励基金”。对35岁以下取得教学和科研成果、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优秀青年教师给予奖励,每两年评选一次,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11.以特殊待遇和灵活的方法聘请省内外学有专长的知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争取他们来校讲学。加强与重点大学、产业部门、科研院所的联系,共同进行人才培训、学术信息交流和科研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12.探索和建立教师资源配制与开发的有效机制,通过加强协作,互聘联聘教师、返聘退休教师等多种途径,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用人效益。
13.继续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狠抓师资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对教师的评价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存档,并真正作为教师工资晋升、津贴发放、职务晋升、实施奖惩的依据。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重奖。对于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考核不合格者,要调离教师岗位。
14.进一步完善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提高教师待遇,贯彻“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分配差距。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津贴、奖励津贴和特殊津贴发放办法,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
15.优化内部环境,增强学校对人才的吸引力。学校各职能部门、服务机构和所有员工,都要树立和增强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为教师服务的思想,端正服务态度,对教师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把教师工作热情和精力吸引到共同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上。
16.加强领导,统一协调,抓紧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学校成立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与师资队伍建设相关的学科建设、师资计划、培养培训、人才引进与稳定等重大事项的领导工作。各系部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创造条件,解决困难,狠抓落实,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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