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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评第十二届(2004年)河南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8-11 发布单位:科研处   点击量:

第十二届(2004年)河南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评成果完成时间:2003年1月至2004年9月。

2、参评内容: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先进的科学水平和较高的实用价值,应用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研究成果,如:著作、论文、专题研究、调研报告等(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

3、每项研究项目限申报5人(含项目主持人)。

4、凡在申报前有争议而未解决的项目、已申报或准备申报其它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本奖。

5、对获奖者颁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实用社会科学奖”证书,为省级奖励(根据豫政办[1992]36号文件规定)。

6、如需申报表格,请到科研外事处咨询。

7、每项参评成果报送时需交纳评审费200元整。

8、申报日期:2004年9月1日至9月20日。

科研外事处

200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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