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部门:
今年,我院仍有大量贫困学生。为了及早帮助他们缓解和克服生活上的困难,学校决定号召全校教职工继续向贫困学生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助的原则
此次捐助仍坚持“自愿捐献,量力而行”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捐助的参考标准
在职教职工可参照如下标准捐款(单位:元/人):
正校级领导干部:200;副校级领导干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50;中层正职干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00;科级干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0;其他教职工:50。
离退休老同志可不参考上述标准。
三、捐助的方法与时间
捐款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并于10月22日上午12:00之前将本支部所捐款交至财务处,同时向党办交一份本支部教职工捐款人员与数额清单。党办将于10月22日下午,张榜公布全校教职工捐款捐物的情况。
四、捐赠钱物的使用
所捐资金由院财务处纳入我校贫困生基金,根据上级和学院有关规定,由学生处拿出具体方案,资助学院贫困学生。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0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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