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平院纪【2004】4号
关于“双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支部、各部门:
2005年元旦及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我院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方针,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将“双节”期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通知如下,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支部、各部门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关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纪委和党内“两个条例”要求办事,充分认识我院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二、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节日期间,党政机关和各部门一律不得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乱花钱,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禁止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务必树立和保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洁身自好、为人师表的理念和作风,严禁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接受色情服务或参与嫖娼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四、节日期间,希望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和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规定,凡顶风违纪、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将根据党纪、政纪一律给予严肃处理。
中共平顶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平顶山学院监察审计处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双节 党风廉政建设 意见
平学院纪委、监审处 2004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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