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0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平人工考[2005]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05年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 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正式工人(含合同制工人),符合下列申报条件可报名 。
1.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
2.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
3.工作年限14年以下并从事本工种工作4年以下或从事本工种工作不到10年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
(二)1995年9月以后获得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参加升级考核。
1.工作年限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
2.工作年限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
1.培训费:高级工400元,中级工340元,初级工290元。
四、考试时间:2005年9月3日 地点:平顶山市区
报名地点:人事处 联系人:贺德稳 电话:4910012
二OO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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