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成立平顶山学院第一届学术委员会,请各单位依据以下要求推荐候选人。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品质。
4、治学严谨,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热心学术工作和学术活动。
学术委员会是我院设置的对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决策的学术机构,辅助院长组织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推荐出本单位的候选人,并填写《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后)。
推荐表务必于2005年3月29日下午5:00前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交科研外事处。
200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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