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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6-29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2005年度我校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2005年度拟聘专任教师(没有普通话等级证的可等获得等级证后申报)。

从其他单位调入,担任专任教师工作人员。(包括已具备中学和中专教师资格人员,须重新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 工作安排

1 上报材料: 含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和申请任教学科等七项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非师范毕业专任教师可自愿参加教师资格和职业素质培训,但必须参加教师资格和职业素质考试,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教师资格和职业素质考试时间定在2005年9月17号。非师范毕业专任教师教师资格和职业素质考试报名需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B5复印纸复印)、三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和50元考务费。

2 其他各项工作安排参考附件通知精神。

三 报名截止时间:2004年7月11日18:00以前,过期不侯。

报名地点:人事处 联系人:贺德稳 电话:4910012

附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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