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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教职工借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7-03 发布单位: 财务处   点击量:

校属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教职工借款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于开展保先教育活动,凡有借款未报销的教职工,推迟到7月18日-7月27日报销清还。

二、未按时清帐的教职工,从9月份开始每月从其工资中扣还。

三、今后,教职工借款,一个月内必须报销冲帐。从9月份开始,对校属各部门实行上次不清,下次不借。

四、因我校财务现在是国库统一支付,为了不影响学校资金的正常支付,今后各部门用款在完善签字手续后,须提前一个月报财务处,否则不予保证。

财务处

20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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