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内涵,提升整体创建水平,今年初,学院第一届领导班子就文明创建活动进行了再次部署,要求在全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创两争”活动,各级基层党组织紧紧围绕学院的改革、发展,结合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争做新贡献、共塑新形象”,“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大力开展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我院的整体面貌和师生的思想道德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和提高,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榜样和示范作用,院党委决定今年继续表彰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有一个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集体。(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遵守纪律、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3)学习风气浓厚,考试无作弊现象。(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课外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2)热爱本职工作,关心集体,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关心学生的全面进步,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受人尊敬和爱戴。(3)有爱岗敬业,不计名利,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4)有刻苦钻研业务,敢于争先,不甘落后的改革开拓精神。(5)能够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切实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执行学生守则。(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5)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1、申报文明班级的,由班级根据我院制订的标准和细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党总支考查、审核、汇总,报校文明委审批。
2、申报文明教工、文明学生的,由所在党总支(党支部)在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并填写好申报表,汇总报校文明委审批。
3、文明班级、文明教工、文明学生的申报材料,于2005年9月7日前送校文明办,逾期不再受理。
1、文明班级、文明学生以院(系)为单位推荐,比例分别为20%和3%;文明教工的推荐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比例为10%。
2、院党委决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对文明班级、文明教工、文明学生进行表彰,并分别授予平顶山学院文明班级、平顶山学院文明教工、平顶山学院文明学生荣誉称号。
200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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