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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平顶山学院第一届“推广普通话杯”演讲、才艺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12-14 发布单位: 教务处   点击量:

各院(系):

为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深入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推普工作方针,积极响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关于举办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选拔赛河南赛区活动的通知(豫语办[2005]677号)精神,为河南赛区活动推荐参赛选手,激发我院师生学习普通话、运用普通话的积极性,提高普通话测试的通过率,使普通话成为我院的校园语言,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校园,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现新世纪大学教师和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和素质修养,平顶山学院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学生处、团委决定联合举办平顶山学院第一届“推广普通话杯”普通话演讲、才艺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1、年满16周岁,具有较好普通话水平,遵纪守法,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平顶山学院第一届“推广普通话杯”演讲、才艺大赛是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选拔赛河南赛区活动推荐选手,报名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网络报名系统(网址:pth.china.com即中华网)报名注册,不收报名费。参赛选手通过网络取得报名资格后,将个人报名相关信息报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 取得在本院系的参赛预选资格,教学秘书将名单汇总后于12月20日报教务处,以便汇总报名总人数。

3、报名截止日期:2005年12月20日。

二、选拔、比赛安排

1、大赛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

2、各院(系)自行组织教师组和学生组的预选,推荐本单位的选手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推荐名单于12月20日报教务处。各院系推荐参加决赛人数定为:

教师组:教师组的参赛人数根据报名情况可另行调配。

学生组:文学院、外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师范教育学院各4名;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政法系、体育系、环境与地理科学系、美术系、音乐系、软件学院各2名。

3、比赛时间:2005年12月25日。

4、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

三、比赛要求

1、演讲题目自定,讲演稿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写成。

2、演讲内容要有思想性、逻辑性和趣味性,观点正确、情感表达明确。

3、脱稿演讲,语速适中。语音语调正确、自然、流畅,声音清晰、宏亮,姿态自然大方,感情充沛,有感染力。

4、演讲时间为3~3.5分钟,不足2.5分钟或超过4分钟,酌情扣分。

5、才艺展示时间3分钟,可以自备朗诵、绕口令等,超时4分钟酌情扣分。

四、评分步骤

评分采用十分制,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数),间隔一个选手通报上一个选手的最后得分。

五、奖励办法

教师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奖金分别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

学生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奖金分别为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

六、各院(系)要认真组织,积极宣传,做好选拔、推荐、报名等工作。

附:评分标准

演讲思想内容

思想性、逻辑性、趣味性,观点正确,情感态度积极向上

2分

10分

语言表达与演讲技巧

普通话标准,语音语调正确流畅,声音清晰宏亮,用词规范,合乎语法,表达清晰有力;姿态自然大方,感情饱满、自信,有效使用修辞手段和身体语言

5分

才艺展示

具有青春活力,展示当代教师和大学生综合素质

3分

平顶山学院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平顶山学院学生处 平顶山学院团委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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