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春节前因时间紧张而漏登科研成果的老师,请务必于3月3日前将自己的科研成果登记到科研外事处(具体登记方法请看05年12月13日的通知),以便及时报校人事处补发岗位津贴, 本次登记为最后补报, 若漏登后果自负,过期不候。
科研外事处
200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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