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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6-16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2006年度我校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请各院系着手统计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2. 2006年度拟聘专任教师(没有普通话等级证的可等获得等级证后申报,要求二级乙等以上)。

3. 从其他单位调入,担任专任教师工作人员。(包括已具备中学和中专教师资格人员,须重新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 工作安排

1. 上报材料: 含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和申请任教学科等七项内容的统计表电子文档一份(申请任教学科见附件一,统计表见附件二)。可以报盘,也可以邮至:hdw@pdsu.edu.cn

2. 非师范毕业专任教师可自愿参加教师资格和职业素质培训,但必须参加教师资格和职业素质考试,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教师资格和职业素质考试时间定在2006年9月中旬。非师范毕业专任教师教师资格和职业素质考试报名需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复印纸复印)、三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 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6月22日18:30以前,过期不侯。

报名地点:人事处14102室 联系人:贺德稳 电话:2657617

附件2:申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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