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新校区购房的教职工请注意:
根据新的选房积分办法,凡有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及以上学历者,按相应学制每年计1分;凡参加新校区购房人员请尽快把本人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一份。并带原件到后勤管理处办公室看原件留复印件。地点:老校区办公楼一楼原后勤处长办公室,时间:从2006年8月28日至8月31日,过期不候,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0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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