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岗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请各单位即日起清查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于9月25日前将其名单报人事处人事科(2657612),并通知其于10月10日前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
1、目前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或外出进修手续的人员。
2、试用期已满而未签订用工协议的临时聘用人员。
平顶山学院人事处
200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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