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进教师办理落户手续的通知
各单位:
凡2006年新进教师需要办理户口转接手续的,请携带户口迁移证速到保卫处(西校区1号教学楼3楼)办公室办理。联系人:李亚可老师,截止时间:2006年10月30日,过期不再办理,请相互转告。
人事处 保卫处
200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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