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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我校07年度“青年科研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1-03 发布单位:科外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发布的《平顶山学院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请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根据该文件的申报条件,积极填写申报表格(表格见附件),提前准备汇报演示课件。

申报条件:未满35周岁。一般应获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职称的人员必须有2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已经晋升副高职称的人员不予资助。

申报表格、汇报演示课件请于2007年1月15日到1月17日之间报至科研外事处。届时将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从中选择10—20项给予相应资助。

科研外事处

20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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