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平顶山学院关于印发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学院行〔2007〕9号)已发布在学校网络公文系统上,请及时阅览。
2007年度行政职能部门和教辅部门的共性目标已经目标管理办公室制定,目标体系格式附后;各教学院(系、部)目标体系由教务处根据《平顶山学院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制定。各单位务必按2007年1月23日校园网上《两办关于做好期末和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3月12日前把本单位2007年度目标责任书送交目标管理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附:平顶山学院行政职能部门和教辅部门2007年度工作目标(格式)
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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