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登记06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春节前因时间紧张而漏登科研成果的老师,请务必于3月16日前带自己的科研成果到科研外事处登记(具体登记方法请查看我处06年12月19日的通知),以便我们及时报校人事处。本次登记为最后补报,如果漏登后果自负,过期不候。
科研外事处
20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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