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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区水电管网改造及

发布日期:2007-07-25 发布单位: 后勤管理处   点击量:

平顶山学院东校园家属区水电管网改造及

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扩大,用水用电不断扩容,水电费支出经常超出定额;超负荷运行现象经常发生,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浪费现象也十分严重。为了加强我校水电管理,保障学校正常供水供电,节约水电,杜绝浪费,培养人们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暑期对东校园家属区水电管网进行改造,改造后实行水电智能化管理。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后勤管理处对水电管网改造和水电费收取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东校园家属区水电管网改造工程已经院长办公会议通过,由学校后勤总公司实施;工程改造费用学校已预付一部分,工期30天,时间从2007年7月下旬起,至2007年8月下旬。

二、后勤总公司改造方案,已经后勤管理处通过,并报主管领导审批。现正在1、2号楼施工。其它楼栋改造时间,由后勤总公司陆续通知。

三、水电管网改造后实行智能化管理(包括其它公用房的住宅使用部分)。改造后,各住宅房户均实行直接缴费用水电的管理办法,不再从工资表中扣除。以前的计量数据,由后勤总公司抄录保存,计算后的水电费仍从工资中扣除。

四、对非学校正式职工收取一定的管网改造成本费。由后勤管理处具体办理我校正式职工身份的确认手续。正式职工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提供房产证,并由学校人事处开局正式职工证明信。

五、水电费用实行预付的办法。水电智能化管理采用“用多少水电交多少钱,用完自动停水电”的模式。水电费收取由后勤总公司代收,每月结算后上缴学校财务处。学校免费提供智能卡,各用户凭智能卡到规定处按时交费。智能卡丢失须办理相关手续,并购买智能卡(成本费15元)

六、水电费收取标准暂时按照学校原定标准执行(不含污水处理费),并对非学校正式职工进行区别。校内正式职工按照原定标准;非校内正式职工按照平顶山市城市用水用电的市场价收取。水电收费标准若出台新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

七、不经学校允许任何个人和单位不能增加、开通水电用户。确需要增容的个人或单位,须到后勤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对私自增容用水用电的个人和单位,除追回造成的损失外,还要追究个人和单位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窃水电事件对待,报有关部门处理。

在工程施工中,难免会给各位住户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望谅解、支持,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总公司向各位住户表示感谢!

后勤管理处、后勤总公司

200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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