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民情恳谈联络员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督查办公室《关于选拔推荐民情恳谈联络员的通知》要求,请将联络员名单于2007年9月18日(星期二)下午5:30前报送到督查办公室(院办)。
院办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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