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7]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严格限定为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学历条件。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所申报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或相近。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认定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证书。
4、身心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鉴定为“合格”。
5、教育理论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继续申请教师资格。今年仅2005、2007考试合格证书有效。
6、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全省统一组织,以面试、试讲(含说课)、答辩方式测试,时间10-15分钟。
因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最低要求学历为本科,并且硕士研究生阶段不区分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以下所说的师范均指本科阶段。
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二、认定条件”中所有条件;若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明显为教育学原理方向的(如:教育学、课程教学论等),可以免教育理论考试,但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二、认定条件” 中1、2、3、4条;但若其申请任教学科与师范本科所学专业不一致者,另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成招本科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但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即应具备“二、认定条件”中1、2、3、4、6条。
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只需具备“二、认定条件”中1、2、4条。
⑦ 非师范类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⑨ 相片、费用及使用教师资格录入系统生成的信息上报盘。
注:师范类自考、成招本科毕业生另须提供本科阶段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师范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可不提供学籍表。
复印件均用B5纸张,①-⑧项材料每人一袋,第⑨项材料以单位统一备齐上交。
1、报名:从即日起至11月2日,同时有以下四项工作:
①各单位分类填写打印所有人员《2007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同时须提交电子版信息。
②交纳相应的费用和相片(教育理论考试费40元/人;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260元/人;其他认定材料工本费20元;教师资格证书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③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提交正式身份证复印件一份(B5纸复印),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④领取教师资格体检表及相关材料(申请表及体检表须贴同底版照片)。
2、教师资格体检:11月3日至4日,地点在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优越路东段117号院)。
3、各单位统一领取教育理论考试准考证:11月22日。
4、教育理论考试:11月24日上午, 具体地点安排另行通知,12月5日公布考试成绩。
5、各单位统一报送申请材料:11月30日-12月5日。
6、教育教学技能测试:12月20日-12月3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今年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因特殊原因,时间紧、任务重,并且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广大申请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今年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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