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平顶山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单位:
平顶山市科技局于2008年3月13日签发了平科【2008】11号文件,印发了《平顶山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对平顶山市重点实验室的立项、实施、运行、管理、验收、考核等过程作了严格的规定和说明。
组建重点实验室旨在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围绕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基础与应用研究,培养和稳定科技队伍,增强创新能力。各单位要结合本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发挥技术与人才优势,积极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
上交时间:2008年4月15~16日。
申报表格:见附件1的表格。
附件1:关于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通知.doc
附件2:平顶山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doc
科研外事处
200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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