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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15 发布单位:两办   点击量:

关于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助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5月12日下午,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波及陕西、甘肃、云南、重庆等省(市)。本次地震灾害损失十分严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省、市委、政府要求,为帮助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学校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助活动,现将我校开展集中捐助活动事宜如下:

一、捐助参考标准

校级干部:200元;处级干部:100元;其他人员:50元。

二、捐助方法与时间

捐助本着自愿和无偿的原则,教职工捐款以党总支为单位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学生捐款以团总支为单位进行,各团总支将本单位所捐现金和捐款人员名单交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统一交至院办。各单位于2008年5月16日下午17时之前将本单位所捐现金和捐款人员名单交至院办。院长办公室将公布全校师生捐款的情况,并及时将捐款送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

联 系 人:梁 波

联系电话:2657619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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