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教育部援外教师后备人才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遴选教育部援外教师后备人才的通知》(教科外〔2009〕653号),教育部援外教师后备人才已经开始接受报名。援外教师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龄50岁以内,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能熟练使用英语授课;
三、专业要求:计算机、物理、化学、生物、农业、医学等理工类专业;
四、工作任期一般为两年;
五、待遇:执行“教财〔2005〕1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见附件1);
六、报名教师在五年内可随时赴非洲大学承担援外教学任务。
请各单位积极协助选拔优秀援外教师,并将《教育部援外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和院系意见于2009年9月8日下午5点前统一送往科研外事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2657766
附件1: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件2: 教育部援外教师登记表
科研外事处
2009年9月4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