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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应征女大学生入伍报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09-11-10 发布单位:人民武装部   点击量:

今冬我省女兵征集全部推行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征集,由省、市两级征兵办公室同步组织实施。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拟于近期开始组织应征女大学生报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条件

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为参加高考录取、有分数和录取信息可查或保送上学的学生。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3+2大专班、对口升学、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院校学生不在范围之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参加2009年高考、有高考分数可查,中专、职高、技校等同等学历毕业生不在范围之内。

(一)年龄条件。2009年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09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

(二)身体条件。身高1.60米以上;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其他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户籍条件。征集对象常住户籍在河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其户籍为入学前在河南省内,在校大学生为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学生,并以2009年入学的新生为主。

二、征集程序标准

(一)申请报名

1、报名地点。应届毕业生向入学前常住户籍所在省辖市征兵办公室申请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向学校所在地省辖市征兵办公室申请报名,以上人员也均可向省征兵办公室申请报名,尽量选择就近的征办报名。应征女青年只能在一地报名,省、市两级同时报名的,取消应征资格。

2、报名形式。采取应征女青年信函投寄的方式进行。应征女青年从大河网(www.dahe.cn)、 公益维权网(www.gywqw.com军事视角)或各市征办发布公告的报纸(网站)上剪切(下载)《应征女青年报名申请表》(可复印,统一用A4纸),按要求填写后,11月16日前,采取邮寄的方式寄达所选择的征办报名(17日以后寄达的无效,以收到地邮局邮戳时间为准)。为防止出现报名地拥堵现象,直接送达无效。

3、资格预审。11月17日至20日,省、市两级征办,根据收到的报名登记表,对应征女青年进行资格预审。对填写资料不全,弄虚作假的,取消应征资格。预审情况将公示或采取打电话、发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

三、信函投寄地址

平顶山市征办:平顶山市平安大道中段(与体育路交叉口)天润大酒店508房间,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兵员组杨江盟收,邮编:467000

省征办:郑州市经七路33号附1号将军宾馆院内,河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兵员组收,邮编:450014

其他具体事宜可向平顶山学院人民武装部咨询。

平顶山学院人民武装部

200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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