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2010年寒假将至,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现将寒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校学生2010年1月16日(星期六)起放寒假离校,下学期3月1日(星期一)、2日(星期二)报到,3月3日(星期三)正式上课。
2、教职工于2010年1月20日(星期三)正式放假,下学期3月1日(星期一)报到,3月3日(星期三)正式上班(课)。
3、放假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平学院办文〔2009〕27号,已在办公系统发布)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后勤保障、安全稳定、甲型H1N1流感防控、值班等工作,确保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