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0年度平顶山市科技进步奖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改造和装备传统产业,技术难度较大,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的先进水平。
2、科技进步作用明显:在推动行业、企业科技进步中,通过技术创新解决了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了核心技术,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企业的发展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3、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所开发的成果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推荐专利成果应为发明专利成果,并在实际中得到转化应用两年以上,成效显著,前景广阔。
5、软科学成果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已进入决策之中,得到市级和市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经两年以上(含两年)实施应用,产生了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
6、科技著作包括科技专著类和科普图书类。科技著作应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含两年),图书成品质量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的优质品或者良好品要求。
7、近三年来,经过本省本市科技管理部门受理并组织技术鉴定的成果。
8、成果完成人当年不能同时申报2个以上(含2个)请奖项目。
二、报送材料
1、每项成果报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1份,《研究报告》及附件材料1套,并合订成册。同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成果完成人名单(必须与鉴定证书相符)。电子邮箱:pdsukyc@yahoo.com.cn。
2、每项成果报送《成果简介》。要求700字以内,A4纸1页,一式20份。主要内容包括:成果名称、完成单位、成果的作用与意义,技术创新点,经济、社会效益,技术水平等(不标注姓名)。
3、专利成果项目,报送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专利说明书1份。
三、申报时间和报送地点
参评成果材料上交时间为2010年3月23日,逾期无法受理。
报送地点:办公楼三楼科研外事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2657766
科研外事处
201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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