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0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开始申报,准备申报的老师请在4月12日把纸质申报表送交科研外事处,逾期无法受理。
注意事项如下:
1、科技成果完成或鉴定期限:(1)科技成果的完成、鉴定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2)科技著作是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期限为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3)科技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优秀成果申报者须将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在封签上显著位置以正楷字体写明:成果名称、专业分类、申报单位、主要完成人姓名等信息。两袋以上分装的同一项成果材料应捆绑在一起。
3、每项申报费200元。
4、无论成果是否获奖,除科技论文原件外,其他申报材料一概不再退还。请自留档案和复印件。
5、网络申报时间:2010年3月23日—4月13日18:00。请务必准时完成,否则无法上报。
6、各类表格及填写规范详见河南省高校科技信息网“项目成果申报”, 见 http://est.haedu.gov.cn/Article/Index.asp,本通知内容见公告。
科研外事处
201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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