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一届六次教代会决议,截止到3月19日,校分房领导小组收到教职工通过银行交纳建房和车库款现金伍佰壹拾贰万叁仟壹佰柒拾肆圆伍角壹分(¥5123174.51元),用集资款抵顶建房款叁佰玖拾壹万肆肆仟陆佰贰拾伍圆零柒分(¥3914625.07元)。按学校原有关规定,所有购房教职工建房款均已交齐。
特此通告
平顶山学院分房领导小组
2010年3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办理机动车辆“出入证”的通知
下一条:平顶山学院分房领导小组通知